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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7-02 18:46?出處 網絡
6月27日,網友“BAOBAO8”在宜昌一本地網站上發帖稱,他親眼目睹了一件“人狗同桌”事件,找服務員提出抗議還遭拒。該帖引來反對呼聲一片,多數人認為,人狗同桌是對他人的不尊重。
或許有人在自己家里和狗很親近,人狗同桌,人狗同睡都有可能,那些都是沒有人看到的,但在公共場合人狗同桌還是惹來爭議。
由人狗同桌想起人狗爭妻的傳說
溫州視線編輯聽過一個人狗爭妻的故事,很多年前村里流傳著一個人狗爭妻故事,說是一個男子在外謀生多年,回家當晚被自己家的公狗咬死了,公狗咬人原因疑似男主人公“搶”了它的配偶。
故事情節大概是這樣的:古時候交通不方便,男人外出謀生幾年不回家的情況經常有。某村的一名男子要外出,他怕自己的新娘子在家無聊,也擔心自己的新娘子夜里睡覺不安全,于是給妻子買了一條狗看門,這條狗是公的。
因為這個新娘子膽子小,晚上睡覺就把狗一起關在房間里,幾年的時間這條狗和女主人朝夕相處,他們之間發生建立了不一般的感情。
就這樣過了好幾年,男主人從外地回鄉,到家時天色已晚,迫不及待地要和妻子親熱,哪想到剛和妻子摟抱在一起,他們家的狗撲過來咬住男子的脖子,男子當場被咬死了。
縣太爺接到報案,升堂傳喚死者的妻子,并把咬人的狗捉來關在鐵籠子里,一起抬到公堂上。這個女人簡單描述了當晚狗咬人的經過,縣太爺曾經仔細觀察了現場和死者傷口,認為這名女子的供述和事實相符,正要斷案時,縣太爺的妻子從后堂步出來,輕聲喊:老爺且慢。
縣太爺疑惑,于是到后堂聽夫人有什么話說,縣太爺的夫人就說了:堂上關在籠子里的狗,毛色鮮亮、干凈,不像是睡狗窩,肯定經常有人幫它清理。若要斷此案,老爺只需令女捕快檢查這名婦人的胸前,有沒有狗抓的傷痕。
果然在婦人的胸前和肩部有疑似抓破的傷痕,縣太爺一拍驚堂木:大膽刁婦,與狗通奸、謀殺親夫,還不如實招來……
人狗爭妻的傳說就是“尼瑪被狗X”的經典罵人話的出處,這是溫州鄉下最經典的罵典語錄。
網友發帖:人狗同桌掃人興
網友“BAOBAO8”在帖中稱,6月27日,他去宜昌某飯店吃飯,剛坐下發現,鄰桌美女帶一小狗吃飯(如圖),更讓人“吃不下”的是,狗竟然用的是人的餐具。他當即提出抗議人狗同桌,服務員更是語出驚人:“國家沒有規定不準狗和人享用同份餐具,再說了,別人的狗又不會影響到你的餐具。”網友還將當時拍攝的圖片上傳到網上。
“人狗同桌”的帖子剛一上傳,立即引來網友的熱議,絕大多數網友表示反對。網友蕭瑟冬風評論道,在家里你和狗同吃一碗飯,大家管不著,在公共場合就不行。網友海誓山盟說,怎么說也要尊重其他食客啊,怎能把公共場所當成自己家。還有熱心網友提議,外出就餐時,狗的主人可以自備寵物碗。
人狗同桌的狗主人,小心“人狗爭妻”的悲劇發生
對于部分狗主人認為西方將狗當成家庭成員,還“人狗同睡”的情況。熊文斌表示,其實西方人養寵物,在消毒和檢疫方面的投入都很高。同時,西方國家對狗在公共場所的管理十分嚴格和精細,有些國家甚至對狗叫聲都會做出處罰。 目前,宜昌對寵物影響公共環境等問題,完全通過公權處理,成本高,不太現實。市城管局、公安局、工商局等聯合發文,希望市民依照法律法規文明養狗。
餐館允許“人狗同桌”是一種什么行為呢?宜昌知名律師陳守邦認為,餐館允許寵物與客人同桌進食,有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,既違反社會公德,也屬于違法行為。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:消費者在購買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,享有其人格尊嚴、民族、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。經營者的放任,客觀上損害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。此外,寵物與客人同桌共食,對消費者人身安全也構成了威脅。
陳守邦稱,人狗同食、人狗同游等情況,違反了公序良俗,公民應依照約定俗成的公序良俗來規范自身行為。
溫州視線:人狗同桌可能狗會和人搶食,人狗同桌的狗主人,過分溺愛狗請留意,動物也會妒忌,小心“人狗爭妻”的悲劇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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