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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5-11 09:28?出處 新京報
這也是趙作海案持續偵查審判全過程的最大疑點。檢方當時認為,沒有經過鑒定確認井里尸體的確實身份,案件在證據上存在重大缺陷。
更讓檢察機關生疑的是,趙作海一到檢察機關就不承認殺人,推翻在公安局的供述。
“說自己挨打了,說了很多次。”宋國強說,現在可以認定,此案存在刑訊逼供。
無頭尸無法確定身份,趙作海的口供成了此案最重要的證據之一。
謎一樣的口供
在趙作海口供里,他這樣供述了作案經過。
當天夜里,他在甘花家,兩個小時后,趙振裳出現,拿刀砍他。趙作海逃出甘花家,被趙振裳追攆,趙作海奪過刀殺死趙振裳。
趙作海說,當時沒有處理尸體,回家了。回家后,妻子看到他受傷,幫他包扎,然后安頓他休息。在妻子到另外一個房間休息后,趙作海回到案發地點,肢解趙振裳尸體。
他這樣敘述了肢解經過:先將膝蓋以下的部分肢解掉,然后又將頭和四肢肢解掉,再用他家里一個編織袋包裹,投入井中。為了防止尸體漂浮起來,曾經向井里投了一個石磙。
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庭長楊松挺說,口供的內容與現場勘查一樣,當時辦案人員考慮:如果不是趙作海作案,怎么可能知道的這么清楚?“他是本案的一個制造者”。
趙作海九次有罪供述,成為法院確認的主要證據。而與此相關,還有一些物證:一個編織袋,一把刀。
無名尸體是被一個編織袋包裹著撈上來的。根據趙作海的妻子趙小齊(音)的辨認筆錄,這個編織袋是她家的。她說,這個編織袋由6個化肥袋子縫制在一起,是她縫的。編織袋上有兩個洞,用藍色布打著補丁。她說,自己做的針線活能準確辨認,“就是我家的”。她的兒子也進行了辨認,確認是他家的。
楊松挺說,這也成為一個關鍵證據。
而甘花的證詞中,趙作海確和趙振裳在其家中打過架,趙振裳砍傷趙作海。楊松挺說,趙作海的前妻供述,得到了證人證言的印證,“他有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”。
另外一個證據,是公安機關在趙作海的家里提取的兩把匕首,趙作海確認其中一把是殺人刀具。
所有這些證據,是法院最終認定的主要事實。而現在看來,“這些都是虛假的,沒什么可說的,”宋國強說。 本文“”來源:http://www.zhenzhibao.cn/news/shehui/14942.html,轉載必須保留網址。
作者:網絡